14号文阜平职教中心教师陪餐制度

阜平职教中心文件



阜职办〔2019〕14


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关于印发《阜平职教中心餐厅教师陪餐

制度》的通知


各校长、处室主任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阜平职教中心餐厅教师陪餐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阜平职教中心餐厅教师陪餐制度





                                                       

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19年514    


阜平职教中心餐厅教师陪餐制度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也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1、       学校实行领导自费陪餐制,陪餐人员为当日带班校长和主任,学生餐厅一层二层各一人。

2、       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       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饭菜,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       陪餐领导要按时到餐厅一楼办公室签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陪餐记录表,并留下教师陪餐影像资料。

5、       陪餐人员须在开饭前20分钟进入食堂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6、       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

7、陪餐制度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