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Important notice
14号文阜平职教中心教师陪餐制度
阜平职教中心文件
阜职办〔2019〕14号
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关于印发《阜平职教中心餐厅教师陪餐
制度》的通知
各校长、处室主任: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阜平职教中心餐厅教师陪餐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阜平职教中心餐厅教师陪餐制度
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19年5月14日
阜平职教中心餐厅教师陪餐制度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也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1、 学校实行领导自费陪餐制,陪餐人员为当日带班校长和主任,学生餐厅一层二层各一人。
2、 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 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饭菜,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 陪餐领导要按时到餐厅一楼办公室签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陪餐记录表,并留下教师陪餐影像资料。
5、 陪餐人员须在开饭前20分钟进入食堂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6、 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