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项目经费使用

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我校财务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现制定校企合作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

1. 项目调研支出。含差旅费、会务费、市内交通费、专家论证费等。

2. 资料汇集支出。含信息查询费、图书购置费、资料打印费等。

3. 校企往来支出。含项目合作单位来校接待费、工作需要馈赠合作单位纪念品费等。

以上支出均应按项目实施,时域分年度进行预算。校企合作项目运行过程中所派生的费用(如基地建设费、专家讲座费、师资培训费、课程开发费、教材编写费、学生补助费、实验用品购置费等),不在本经费支出范围。

 二、经费支出比例:项目调研支出应不低于经费总额的 50%,资料汇集支出应占经费总额的 5%,校企往来支出应不高于经费总额的 45%。

 三、经费支出审批程序:项目经费由财会室按年度划拨至项目承担单位。经费支出实行校、专业组两级管理。 每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主管财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财会室对经费使用情况实行指导和适时调控。

2019年12月20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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