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情况,由党组织根据其外出时间长短及工作性质,提出具体要求。

4、对离退休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分层次管理,健康状况好的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健康状况较差的可以适当减少参加组织生活次数,对体弱多病不能参加的要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定期联系。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

6、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7、党员去世后,党组织必须在五日内把名单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019年12月26日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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