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职教中心机房管理细则

1、上课前,教师打开机房,学生依次进入。课间休息,学生一律清出机房教师锁好门或者须有教师在场辅导上机。迟到、早退、擅自出入机房者,一次扣1分;

2学生进入机房不穿戴鞋套指导教师劝阻不听者,一次扣1分;

3、擅自动用与本次实训无关的设备或他人计算机、玩游戏的。一次扣1分;

4、将机房内的仪器设备带出机房的,一次扣3分;

5、机房内玩手机的,一次扣1分;

6、随地吐痰、吃零食、乱丢纸屑,将零食带入机房的,一次1分;

7在实训过程中,未经指导老师许可做与实训无关活动者;在机房内高声喧哗、谈笑打闹者;随意走动,随便离位串组者;指导教师制止不听者,一次扣1分;

8、实训结束后,未按规定将实训设备摆放整齐,桌椅、键盘不复位的;不正常关闭电源的;不如实填写实训记录的;发生以上等情况不听从指导教师劝阻的,一次1分;

9随意修改原设备的结构及插拔电器线路,关闭、频繁重启设备,影响实训设备的正常使用的;擅自接或拨电源插头;擅自拆装设备。一次扣2分;

10在实训设备、桌凳等实训场地上乱涂乱写者,一次扣1分;

11、学生不得损坏机房里的所有设备,不得用力敲打键盘,鼠标等电脑配件。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应按照价赔偿。一次扣除2分。

12、教师应注意每一台电脑是否能正常工作,如有损坏电脑应及时记录并汇报。

13未经教师许可,学生不得把外来的软盘、光盘和U盘带入机房,或者在机房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处理。一次扣1分;

14、教师提醒学生填写上机记录。教师督促学生写好上机报告,教师妥善保管。学生离开机房之前,教师关闭总电源及电灯,督促学生整理好电脑桌、键盘复位、凳子复位,有序地按离开机房,锁好机房门窗。

15、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除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外,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10分,并给予相应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不按实训指导教师要求操作,经劝告不听者,停止实训;

2)不遵守实训安全用电规定,私自开启、切断电源,造成安全事故的;

3故意损坏教学设备导致无法进行正常实训教学的;

4)违反实训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16、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17、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实训基地管理中心。

 

 

 

 

阜平职教中心

 

2016-3-5

2019年12月26日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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