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Important notice
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企业实践能促进“双师型”教师培养,进一步优化素质结构,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和重点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我校专任专业教师。
三、主要形式及要求
1、教师企业实践属于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每学年的寒暑假进行两周以上的生产实践锻炼;脱产2-6个月的生产实践锻炼;
2、实践企业要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
四、程序
1、各专业根据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需要、学习培训内容以及教师的专业特点制订教师年度实践计划,明确教师实践的岗位。
2、参加实践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回校后写实践总结和鉴定表,并报教学与产业服务中心备案。
五、考核办法
1、教师在企业实践前,均需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企业实践的安全、责任、岗位目标和考核标准。协议一式四份,本人、企业、学校办公室、教产中心各一份。
2、实践结束后,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阜平职教中心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
3、在企业实践期间教师必须做好实践日记,校企合作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随访。
4、每位教师必须在实践结束后两周内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总结,同《阜平职教中心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交教产中心。
5、实践结束后,教产中心在二周内根据实践前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作为当年职称评定、晋级、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6、相关生产实践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7、下企业实践期间教师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经鉴定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六、待遇
1、经学校批准参加企业实践教师的差旅费(报往返一次)、学习培训及相关费用按学校标准从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
2、经学校批准参加实践的教师实践期间的工资、津贴等按学校标准正常发放。
3、在实践期间,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培训内容或自行终止培训的教师,学校将收回相关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4、在实践期间,没有通过企业、学校考核的教师,学校视情节收回部分费用,并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