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Important notice
教研工作制度
教研一般按学期安排,是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教研组长选拔。教研组能否有效地开展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长的思想、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教研组长应具备的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好,以身作则,有吃苦奉献的精神。业务精通,责任心强,能上好校内示范课,常上常新,带头实践新教学方法。能组织好本专业或学科的教学模式改革和教研活动,能指导新教师的成长。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中有一定的影响,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期初,教学与产业服务中心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指导各教研组制订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学期末,教研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教师要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或教研活动的心得,存入学校教师业务档案。
三、教研课题申报制度。教研课题申报能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调动全校教师争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整体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服务于教育发展,加强对我校教科研课题立项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积极申报各级研究课题。结合学科或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各自的学科优势来加以确定,努力反映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所研究的课题应研究目标明确、理论或实践的价值大、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有层次且具体、研究的方法运用恰当规范。
各专业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每一个课题应有一个课题研究小组。由课题负责人负责组织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须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教产中心在申请立项结束后一周内对立项申请进行审议,以确定是否立项。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或终止研究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明理由,经教产中心同意后,作出继续研究、重新立项或终止立项的审批意见。否则,研究的课题不予鉴定结题。所批准的校级课题其课题承担人连续两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毫无研究进展,经教产中心督促仍无研究进展的,视为自动终止课题研究。将集中公布予以取消。
四、教研活动记录。教研活动每三周一次,每次活动主持人按照计划提前准备教研提纲,杜绝走过场,要落实到实处。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产中心报告工作,反馈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五、教研成果展示。每个教研组要展现教研成果,比如教学方法改革的案例,共同编写的教材,学生制作的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