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平县委组织部 中共阜平县委教育工委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阜平县委组织部

中共阜平县委教育工委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年5月25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冀组发〔2017〕11号)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立足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际,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有力推动作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重点,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五有目标”:一是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素质强、服务作风好、工作水平高的学校领导班子;二是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培养师德优秀、业务精湛、示范带头的党员干部教师队伍;三是有科学适用的制度,形成与现代学校制度相适应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四是有丰富多样的服务载体,创新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师生的工作形式;五是有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党建促发展成效显著,办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阶段目标。分三步走,第一步健全党组织,2019年8月底前,在理顺全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归口中国共产党阜平县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教育工委)垂直管理的基础上,改变属地管理时一个乡镇一般只建有一个教育支部的大一统模式,合理设置党组织。按照党支部(总支)组建标准,采取单建为主、联建为辅、选派党建指导员为补充的三种方式,完成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对原已单建党组织,届期未满的,现有班子成员不变,缺额的成员进行选举增补,届期已满的,按规定进行选举,产生新的班子;对新单建、联建的党组织一律按规定选举配齐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县教育工委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党员在哪里工作组织关系转到哪里的原则,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第二步完善党组织,2019年9月起,力争用3年时间,通过学区内调剂党员、发展党员、继续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将所有联建党支部全部调整设置成单建党支部,新建学校同步组建党支部,实现完全学校(独立幼儿园)校校单建党支部、教学点点点有党员或党建指导员,推动中小学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第三步优化党组织,以2022年集中换届为契机,深化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大力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严格按照党员数量适配班子成员,落细落实“八个全覆盖”(组织网络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示范引领全覆盖、清廉生态全覆盖、经费保障全覆盖、阵地建设全覆盖、监督检查全覆盖、网络管理全覆盖),在推进教育强县建设中打头炮、当先锋、做表率。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1.突出职能定位。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2.明确职责任务。(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3)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5)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6)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7)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8)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3.健全工作机制。(1)健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工作例会等制度,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重点研究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审议中小学校党建有关政策举措和发展规划、通报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并加强监督指导。(2)健全县教育工委、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属地管理内不同类别的中小学校1所,加强直接联系和分类指导。(3)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方式,推行党组织书记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规范党组织参与决策程序,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教学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奖惩、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等重大重要事项,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前,党组织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与行政班子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决策时,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参加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后,党组织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保证集体决策顺利实施。(4)健全校长向党组织通报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决策的做法,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5)健全汇报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学校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6)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支部工作记实制度,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本、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党员大会记录本、党课记录本以及党员花名册等“四簿一册”。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如实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7)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类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学校工作有序开展。要保证党员对学校重大工作、重要事项、重要问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坚持将工作的难点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学校重大事项出现决策失误,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责任时,学校校长、书记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切实加强民主管理。

    (二)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理顺管理体制。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全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由县教育工委统一领导和指导,所在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县教育工委,统一纳入县教育工委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2.健全组织网络。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完全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其中,党员3名以上7人以下的,建立党支部;7人以上50人以下的,建立党支部委员会;50人以上的,一般建立党总支委员会;不足3人或没有党员的学校,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支部,并通过学区党总支调剂党员、新发展党员等措施,推进完全学校单建支部、附设教学点和幼儿园至少保证有1名党员或党建指导员的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新建学校,同步组建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

    3.选优配强班子。按照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校长不是党员的,另行选配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其中:成立党总支委员会的,可配备专职书记、副书记各1人,兼职委员3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另配备兼职信息员1人。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的,党员人数30人以上的,可配备专职书记、副书记各1人,兼职委员3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另配备兼职信息员1人;党员人数7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配备专职或兼职书记1人,兼职委员2人(组织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另配备兼职信息员1人,其中党员人数20人以上的可增设兼职副书记1人。成立党支部的,只设书记1人,另配备兼职信息员1人。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及时予以调整;学校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上级党组织选派;班子成员缺额时应及时增补。

    4.加强队伍建设。(1)强化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四项教育”,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把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等学校,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坚持县级普遍培训、学校全员培训,每年对党组织书记至少集中进行1次任职培训、业务培训或专题培训,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轮训。(2)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台账,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入党,严格实施发展党员全程培训、全程考核、全程记实、全程监督“四个全程”管理机制,从严把好质量关;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把党员骨干教师培养成学校管理干部的“三培养”机制,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持续提升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建立健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学期研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健全完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开展党员身份排查、组织关系排查、缴纳党费排查,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3)完善激励关怀机制,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5.创新活动形式。坚持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全县教职工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深入开展“三亮五好”(即:党员“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活动,常态组织开展承诺践诺、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志愿服务、支教送教等教育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冲在前、干在先作用搭建平台。构建党建帮扶体系,实行“三联一帮带”,每名党员教师联系一个班级、联系一名非中共党员教师、联系若干学困生、问题生、贫困生,与联系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帮带活动;采用“机关+基层”、“县城+农村”“知名学校+普通学校”、“知名教师+普通教师”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模式,适时树立“党员名校长”、“党员名师”,彰显“日常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挺得上”示范带动效应。推进“党建+互联网”,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发挥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和“两微一端”等媒介的作用,拓展党的活动阵地。

    (三)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1.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学习。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传递正能量,消除杂音异音。落实谈心谈话常态化,针对教职工思想状况,及时有效加以引导,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引导全体教职工强化职业操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育宣传最美教师、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师德负面清单,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活动,健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3.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意识,加强班主任队伍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社会实践,增强学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意识。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团组交流、社会调查、社会公益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全面加强廉洁从教教育,适时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并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党性意识、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警醒广大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加强源头管控,重点加强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录取、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学生资助、人事任免、职称评定等关键事项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教师参与校外托管托教、兼课兼职、有偿家教、滥订教辅资料等突出问题的规范整治,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尽责的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1.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党组织具体负责、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县教育工委每半年听取1次各党总支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总支每半年听取1次所辖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县教育工委要负起直接责任,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各党总支和党员人数30名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推进工作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校长要履行双重岗位职责,其他党员领导人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形成“抓班子、班子抓,抓书记、书记抓”的党建工作格局。

    2.健全党建督导考评体系。县教育工委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每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重点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履职尽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作为对学校干部考核评价、职称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交流调整的重要依据。

    3.落实 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按照每名党员活动经费需要,确定年人均标准,实行专项列支,保障党员订阅学习资料、集中培训、组织生活、党建活动和党内表彰、党内关怀帮扶等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根据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情况,适时给予党费支持。

    4.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按“六个一”(即:有牌子、有设施、有党旗、有书报、有台账、有制度)健全完善党员活动室,更好地推动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和新媒体技术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用好校报、橱窗、广播等传统载体,用好校讯通、微信群、“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全面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倡导学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2020年6月9日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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